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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医保的焦作人注意!还有最后10天,速看速办! [打印本页]

作者: 焦作房信网    时间: 2018-3-22 09:38
标题: 有医保的焦作人注意!还有最后10天,速看速办!
  我这两天生病住院了,在医院登记时才知道我去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在医疗费太高了,一天就要花掉一千多元。我现在可以缴费参保吗?参保后马上就能享受报销待遇吗?

  3月21日,市人社局微信平台小编收到我市一名女士的求助,小编的答复是,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到3月31日,这位女士现在缴费还来得及参保,而且没有等待期,马上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负责征缴工作的市地税局、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本月31日就要截止了,还没有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耽误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使用。

  据了解,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对一般县,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分别负担258元、96元、38元、58元,对其中的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省财政再负担38元。

  具体缴费参保方式为:参加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缴费参保;参加原新农合的参保人员补缴参保费用,可到参保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地税机关征收后将及时向人社部门传递征收数据进行参保。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五城区已有57.5万人参保。“全市9万余名大中专院校学生中,95%以上没有参保缴费。”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负责人说,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而且国家财政补助标准为450元,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其他居民都一样,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普通门诊,年度内最高报销120元。患病住院,一个年度内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40万元。同时,还有几十种重特大疾病可享受医药费报销。

  近日,一名怀孕9个月的准妈妈告诉记者:“我再过几天就要生了,但突然发现去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后马上赶到离家不远的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缴费。”后来记者了解到,这位女士在参保缴费后的第二天就生了一个宝宝,并且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生孩子的费用得以报销。

  城乡居民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今年依旧采取家庭账户(个人账户)方式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主要用于支付一般诊疗费(或签约服务费)。”该负责人说,今年我市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为75元,门诊统筹40元。其中,25元用于签约服务费,15元用于建立门诊统筹基金,门诊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报销额度为120元。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201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不含1.5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重症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门诊治疗规定疾病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800元、剖宫产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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