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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在线] 我市城区 将禁止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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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10:0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七大举措

      ■加快城区集中供热供气

      ■禁止饭店直接燃用煤炭

      ■规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

      ■严禁运输车辆道路遗撒

      ■减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打击垃圾焚烧行为

      城区饭店禁止烧煤、城区禁止露天烧烤、严禁运输车道路遗撒、规定黄标车禁行区域……4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了焦作市“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即日起,我市重点采取七项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记者从动员会上获悉,焦作市“2014蓝天雷霆”专项行动是对《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进一步细化明确。该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七项工作: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开展餐饮服务业改清洁能源和油烟治理;禁止露天烧烤;开展建筑拆迁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垃圾焚烧监管。

      市政府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政府环保目标管理,对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一票否决”等措施。年底,市政府对各城区和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区设施以奖代补,对餐饮服务业清洁能源改造、烧烤摊点整治清理等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城区进行处罚。各部门还要建立健全餐饮业清洁能源使用和油烟治理、烧烤摊点监管、施工交通扬尘防治等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专项行动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开展七项重点工作,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定要求,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地绿、空气清新的目标,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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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10:06:20 | 只看该作者
      4月30日下午,焦作市“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在市会议中心召开。这次会议的议题是如何减少污染物排放,如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如何实现天蓝、水清、地绿、空气清新的目标。与会的每个代表都睁大双眼、竖起耳朵,对这个涉及切身利益的议题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相信这个议题也是每位市民都关心的问题。

      动员会上,发放了《焦作市“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对《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今年,我市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加快城区集中供热供气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不仅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今年,我市将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工程建设,加大重点单位集中供热推进力度,切实提高城市热化率、气化率。

      河南理工大学新校区和老校区小北院、焦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解放东路中州铝厂家属院燃煤锅炉今年力争替代到位。5月10日前,制订2014年集中供热供气方案,7月底前必须开工建设。11月15日前,实现集中供热或燃气替代。

      ■禁止饭店直接燃用煤炭

      饭店是城区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场所。今年,我市将开展餐饮服务业改清洁能源和油烟治理工作,城区所有餐饮服务业固定门店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使用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直接燃用煤炭。

      城区餐饮店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餐饮服务门店清洁能源和油烟治理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对逾期未完成的,实施停业整顿。7月1日起,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规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

      从今年开始,市区文昌路以西(含文昌路)、怡光路(含怡光路)以东、南海路以北、影视路以南区域内严禁露天烧烤。我市将全面排查该区域内烧烤摊点,杜绝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

      城区范围内其他区域由辖区政府参照市整治要求进行整治。我市将全面排查并取缔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确保符合市容管理要求。对集贸市场内有烟烧烤摊点开展全面排查,引导其进驻固定店面。对进入店内经营的烧烤摊点,督促其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运输车辆道路遗撒

      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包括交通扬尘专项治理和道路清扫扬尘控制。即日起,我市加强粉状物料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城市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限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对违规运输车辆依法处罚。5月20日前,我市将制订工作方案,规定禁行区域和时限。5月21日起执行。

      6月底前,我市要制定道路清扫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城区主要道路适宜天气每天洒水至少两次,及时清运道路沿线垃圾,逐步推行湿式机扫,全面提高机扫率。10月底前,主要车行道机扫率在50%以上。

      ■减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开展建筑拆迁施工扬尘专项治理,也是我市“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我市将开展建筑拆迁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排查城区建筑拆迁施工场地,逐家整改落实洒水、围挡、掩盖、工地道路硬化等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内外环境整洁,减少扬尘污染。

      我市将建立施工企业污染防治信用管理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控情况定期公布,纳入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签订控制施工扬尘责任书。5月10日前,完成城区建筑拆迁施工场地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整改。5月31日前,整改到位。6月1日起,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我市将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达标前不予核发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和其他审验证件。根据车辆尾气排放实际情况,发放绿色或黄色标志。

      我市还将实施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禁行区域,实施黄标车限行管理,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对黄标车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对重型货车扩大限行范围。6月底前,规定黄标车行驶区域,制定限行管理规定。

      淘汰黄标车与老旧车辆。我市将淘汰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中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制订方案。9月底前,淘汰到位。淘汰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黄标车。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制订方案,9月底前淘汰到位。7月底前,对尾气不达标、冒黑烟的公交车安装尾气治理设施。

      ■打击垃圾焚烧行为

      焚烧垃圾不仅会污染空气,有些垃圾在焚烧时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对人们的健康有危害。今后,我市严禁在环境卫生保洁过程中就地焚烧废旧塑料、橡胶、皮革、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草等各类废弃物。5月10日前,制订工作方案,5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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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10:07:02 | 只看该作者
    我市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0%,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这是我市4月29日印发的《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任务。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相关要求,我市编制并印发了《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该计划从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五个方面共29项主要防治措施,实行目标管理、部门联动、考核问责、信息公开等13项保障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整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根据行动计划,我市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0%,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其中,2014年、2015年、2016年将分别完成总消减任务的20%、40%、40%,力争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解决重污染天气问题,让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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