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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事政治] 我市全面贯彻新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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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2-2 08:3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新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实施。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市房产管理中心特制订了新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该《方案》以增强法治意识为目标,以行业监管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建设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广大业主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培训率100%,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开展《条例》集中宣传贯彻活动月。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贯活动。召开宣传贯彻启动工作会议,邀请省物业行业有关领导对《条例》修订背景及主要立法精神进行解读,部署全市宣贯活动;由市政府印制《条例》单行本,举办发放仪式,全覆盖发放,向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专业经营单位进行发放;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滚动字幕播放、显示屏播放等形式集中宣传;以县(市)区为单位开设宣传贯彻大讲堂,成立宣讲领导机构和宣讲团,安排宣讲团成员统一宣讲,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重点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部门、单位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清理现有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我市现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与《条例》不一致的内容及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报请制定机关予以修订,在原有制度修订前应严格按照《条例》的最新规定执行。


        开展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检查。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条例》 实施为契机,主动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执法活动,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行《条例》及配套制度巡回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师队伍,全面保障《条例》及后续配套制度的培训工作;开展集中培训,利用3-5个月的时间,积极组织对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负责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全面轮训;依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培训、企业内部培训等现有培训体系,将《条例》内容纳入各级物业管理日常培训重点,提高培训工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组织知识竞赛。以《条例》及配套制度为主要内容,制订竞赛方案,通过试卷考试、现场竞答等形式,提高监管队伍和广大从业者法律法规知识素养。


        学习贯彻配套制度。今年12月以前,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即将制定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规范、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等配套制度,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配套文件,提高《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易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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