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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电动车管理应问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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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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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2011-5-31 17:35:41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大量车企及行业协会表示压力巨大。      四部委的联合通知,把大部分电动车划入机动车的范围,多数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烦琐手续才能合法骑行电动车,不仅影响广大民众的利益,也会破坏环保交通潮流,此举引发争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应该承认,电动车发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厂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设计时速严重超标。由于没有办理牌照,骑车人存在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从保证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肯定是必要的。但是,电动车本身并没有罪,这些问题其实是生产商、骑车人与管理者的问题。说到底还是管理不力的问题。这些都不是抬高电动车准入门槛,把电动车驱逐出非机动车队伍的理由,而是管理不力的托词。何况,要说事故隐患,电动车的危害并没有汽车大。
      据专家介绍,如果执行国标委此前制定的电动车国标,把“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中国将有2000余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变成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面临失业,近亿人出行受到影响。原来的电动车主在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与放弃电动车之间必须作出选择。电动车上牌规范管理或许不是问题,但是让车主买保险、考驾照,条件颇为苛刻。买保险、考驾照在给某些部门某些行业带来“政策红利”的同时,也会加重车主的消费负担。再说,市民家里原有的电动车如何处理、如何补偿,如何“以旧换新”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处理事关上亿民众出行权的电动车问题应该慎之又慎,不能操之过急。相关部门不妨拿出听取民意的雅量,俯身听取来自政府部门、专家、企业与电动车主方方面面的声音,修改近乎苛刻的电动车时速标准。对电动车管理规定出台后相关事宜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城市拥堵局面做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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