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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24小时] 全市已有11家房企退配套费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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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7-1 11:4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市商品房销售违规收取配套费专项治理开展一个月来,成效初显,但存在的问题仍多。从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截至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违规收取“配套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退款截止日,全市已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退款800余万元,但首批接受检查的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有11家违规房企拒不退款。
      
      按照公告要求,2009年4月1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房价外收取燃气、暖气配套费,但在此之前已与燃气、热力公司签订安装合同的除外;开发企业退还配套费时,可以扣除代收的热力表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煤气灶费和IC卡煤气表费。6月18日至22日,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规模较大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清退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落实。
      
      据了解,截至6月13日,全市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11家上报退款清单,已退金额800余万元。其中,中站区创新置业开发企业在此次清退工作中表现较好,在中站区政府的协调督导下,已将120余万元退款退还给110户中的105户住户。解放区政府的协调督导落实力度也很大,辖区内的农信小区、中央翰邸、万联世纪城的清退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虽然专项治理成效初显,但问题仍然很多。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说,截至6月22日,该局已对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落实,整体情况不容乐观,多数房企违规收取配套费清退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突出,工作难度依然很大。
      
      据该负责人介绍,全市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已退或正在退的仅有16家。部分房企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或者不积极配合检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个别房企甚至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检查组难以掌握全面情况。
      
      “群众的举报投诉接连不断,6月13日以来,市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就达370起。”该负责人说。
      
      针对目前检查落实的情况,市发改委及时召开了案审会,对案情进行定性处理,决定对拒不退还配套费的11家违规房地产企业落实既定的查处措施,并向这些违规房企下达了告诫书,要求延期15个工作日退还违规收取的配套费,否则依法予以没收并加处5倍以下罚款。下一阶段,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对其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逐一摸排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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