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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事政治] 加强应急管控 减少重污染天数 我市要求全力完成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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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2-18 17:2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秋冬季,我市总体气象条件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差。受此影响,12月份我市将出现间歇式升温现象,导致高湿、逆温现象增多,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并将经历4~5次污染天气过程。因此,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减少重污染天数,力争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将是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业企业污染管控、高排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建设,力争完成省攻坚办下达的12月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对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做好全市轻、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工作,提高综合观测监测分析能力,加强区域重污染过程追因分析研判工作,为全市大气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重点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工地全面停止土石方、拆除及清运作业,商砼站、沥青搅拌站、水稳站等全面停工;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原料供给企业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方可正常施工和生产。

       针对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对假错峰、真生产,达不到错峰豁免条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实施停产整改。重点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12月份以来烟气自动监控设备审核后数据累计超标时段2小时以上的工业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改。强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化运输,我市城区及各县(市)建成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叉车等运输车辆,全部采用电动车、LNG等新能源汽车运输,减少尾气排放。重点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单一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生物降尘等除尘设备,水洗法、简易碱法、简易氨法、生物脱硫等脱硫设施,湿法脱硝、微生物法等脱硝设施。重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主要是黑加油站、“散乱污”企业、超标排污企业、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农业扬尘、焚烧秸秆和生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

       针对高排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对重型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由交通、环保、公安部门完善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对车辆油品、超载超速、带泥上路、沿路遗撒等进行抽查督查。强化渣土车污染集中整治,建立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勤机制,加强入市卡口管理,重点强化夜查执法,强制性要求渣土车按照核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依法严厉打击“黑渣土车”。同时,加强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疏导,持续开展货运企业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针对扬尘污染管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重点是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并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城区道路扬尘管控,做好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工作,并持续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针对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管控措施,其中城管、住建、交通、园林、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制订的重点区域管控方案,重点强化沿太行山污染传输通道区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整治任务,严格环境管理。

       针对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加快发展“双替代”供暖,推动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整合,并强化散煤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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