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齐全,才可公开售房。这个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房地产商难道不知道吗?可东方红国际广场仅仅取得一证,规划图纸还未经过审批,就大肆开建。还未有一栋楼房建成封顶,房子已卖出一百多套。是谁赋予其如此大的权力?对此,东方今报记者相继走访了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规划局】 图纸尚未审批 售楼行为属违规 如此场面已经开始公开售房,让人匪夷所思。只取得了土地证,就大肆开建,公开售房,岂不是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对此毫不知情吗?东方今报记者咨询了焦作市相关部门。 当天上午10时许,东方今报记者电话咨询了焦作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科一位彭姓工作人员查询后回复记者称:“东方红国际广场的规划图纸还未经过审批,因此还未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图纸还未经过审批,就能开始建楼吗?面对询问,该工作人员解释道:“按照规定,开发商的规划图纸经过审批后,才可能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由建委部门审批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东方红国际广场的行为属于违规建设,据我所知,我们的规划执法大队已经介入调查。我们只负责规划总图的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具体问题还需咨询规划执法大队。”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焦作市规划局规划执法大队的队长刘海绵,刘队长称自己在县里参加会议,不便接受采访。对于东方红国际广场的详情不太了解,将通知规划大队办公室的曹主任了解情况后给予记者回复。而针对其售楼部占用人行道问题,刘队长称,有些作为短期配套的临时建筑物允许这样建设,到期后会进行拆除。 当天16时许,在未等到回复的情况下,记者再次电话联系焦作市规划执法大队的曹主任,其解释称:此前焦作市政府曾下发文件对东方红国际广场的项目进行处罚,目前正在催促房地产商补办相关手续。 可当记者询问处罚文件的具体内容时,曹主任称文件在焦作市国土局,自己不是太清楚。他还透露,东方红国际广场此前因为没有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就开始建设,在受到处罚后才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而规划局也已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正催促其尽快办理手续。 “手续不全为何不下令让其停工?还在大肆建设、公开售房?”面对询问,曹主任称,对于具体情况其不是太清楚,在了解透彻情况后再给予记者回复。 【房管局】 尚未听说情况 立即安排检查落实 据了解,2010年4月13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针对东方红国际广场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公开售房,记者采访了焦作房管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张姓副局长。张副局长称,在记者反映该楼盘违规销售前,从未听说此情况。“我马上安排市场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去现场了解情况。如果‘五证’不全公开售房,一经查实,我们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开发商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负责人同时补充介绍,在预售时,开发商应按规定在售楼部公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五证”等资料,五证齐全才能售房,任何通过认购、预售向市民售房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 张副局长称,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看清售楼部是否公示“五证”。“如果没有,一定要谨慎购房,否则购房者存在很大的风险。” ■ 记者手记 “五证”齐全,才可公开售房。这个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房地产商难道不知道吗?为何屡屡出现证件不全就公开售房的现象? 五个证件的取得更是一环扣一环,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才可能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才有可能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后方能开工建设。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公开售房。 可东方红国际广场仅仅取得一证,规划图纸还未经过审批,就大肆开建。还未有一栋楼房建成封顶,房子已卖出一百多套。是谁赋予其如此大的权力?难道有部门对其“暗中保护”?否则,开发商如此明目张胆地“上演大手笔”,相关部门难道真的毫不知情?为何对如此大的“动静”视若不见、置之不理?既然对其进行过处罚,为何不能彻底整治,而是任由其继续“犯错”?已销售110多套房屋,近七千万的售房收入,如果房地产商卷钱而逃,留下烂尾工程,谁又来保护焦作百姓的合法权益?试问,如果具备这样条件的房地产商即可建楼售房,岂不是只要有资金,就能开发房地产了? 东方红国际广场地处焦作市中心城区、繁华地段,地理位置优越,项目规模庞大,受到老百姓青睐也在情理之中。可开发商的行为是在利用老百姓的购房热情,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相关部门竟无动于衷,任其发展,确实令人汗颜。 对于焦作市东方红国际广场仅有一证,受过处罚,仍大肆建设,公开售房的行为,东方今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