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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24小时] 我市将为各类保障对象增发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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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7 11:0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将向市本级7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011人增发价格临时补贴12.5万元。10月25日,这项补贴将与失业金一起发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手中。

        从今年7月起,我市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每人每月20.9元的标准增发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启动我市7月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函》要求,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7月份,我市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该机制的保障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9元;农村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35元。

        “根据市发改委要求,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我市将向7月份市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011人增发价格临时补贴12.5万元,具体标准为每人在原失业保险金1520元的基础上增发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20.9元。”市社保局失业科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有各类保障对象118663人,按补贴标准计算7月份应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35373.55元。

        全市各类保障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筹集仍按现行供给渠道安排列支。作为联动机制实施主体,各县(市)区将与有关市直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救助和保障对象手中,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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